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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校举办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
时间:2011-04-20 10:18:05 来源: 作者: 阅读: 次为切实加强基础党组织建设,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,全面提升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,4月11日至18日,党校举办以“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”为专题的第32期处级干部培训班,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书记、党委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共35人参加了培训。
在4月11日举行的开学典礼上,校党委书记孙宏典作了重要讲话。孙宏典指出,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,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,面对高校改革发展新任务,指导我们做好高校党建工作的纲领性文件,学习贯彻好《条例》,对于加强学校党建工作,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孙宏典要求,学习贯彻《条例》必须吃透精神、领会实质,结合实际深入思考。要抓住关键环节,进一步完善院(系)领导机制和决策方式,认真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。要抓好基层,打好基础,完善制度规范,将《条例》中的原则性规定转化为具体的工作细则。要勇于创新,要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,创新活动方式,强化党员的教育与管理。
孙宏典强调,要把深入学习贯彻《条例》与迎接河南省高校党建工作评估结合起来,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,全面加强和改进我校党的建设工作,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。
校党委副书记张向朴在培训班上作了专题辅导报告。他在报告中指出,《条例》是高校党的工作的基本准则,是做好高校党建工作的行动纲领。全面熟悉《条例》内容,掌握《条例》精神,是高校党务工作者做好党务工作的前提,广大学员要认真学习领会。
张向朴在报告中详细讲解了高校院(系)领导机制的历史演变和党政共同负责制的形成、实行院(系)党政共同负责制的内容、加强院(系)领导班子建设的有效途径等。张向朴指出,十多年的实践证明了院(系)党政共同负责制具有明显的优势和生命力,必将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完善。
培训班期间,学员们收看了《红旗》杂志社前副总编、研究员黄苇町所做的《关于当前党的建设的几个问题》的视频报告,围绕“结合单位实际谈谈如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,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”等问题进行了分组讨论,赴延安接受了革命传统教育并到延安大学等地进行了参观考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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